审计署公布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情况:12个沿海城市50%的新改扩建化工项目未入园
6月26日,审计署发布《国务院关于201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下称《报告》),公布推动打好三大攻坚战的相关审计情况。
在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方面,审计重点关注了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完成、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等情况,重点抽查了污染物处理、生态修复等污染防治工程项目的实施情况,并开展了环渤海生态环境保护审计和9个地区、部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正有序解决,渤海水质总体有所改善。但在污染源头治理、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修复以及生态文明重点任务的有效落地方面存在问题。
根据审计情况,1439个养殖场未按要求办理环评、处理废物或关闭搬迁。2省1市有58个化工园区未进行风险评估,12个沿海城市50%的新改扩建化工项目未按规定入园。2个港口将1615吨废水废物交由4家无资质企业处置,5家企业向175艘次船舶虚开2870立方米污染物接收证明以应付检查。
而在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修复方面尚存不平衡的情况。根据《报告》,环渤海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率高出全国平均水平79个百分点;4省3248家单位6年来违规取水5.94亿立方米。生态修复效果方面,环渤海地区实施的蓝色海湾整治行动中,目前仍有12个项目(占计划60%)未按期实施,部分护岸引水、清淤疏浚等工作进展不畅,近岸水质改善不明显。2省1市9个地区有752处侵占入海河道的违规点位未清理。
经审计还发现,部分生态文明重点任务未有效落地。截至2018年底,渤海主要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制度未实质推开,京津冀协同发展相关环评会商、统一监测等5项制度尚未建立;8省1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机制不完善,有的未包含生态环保重要指标等。
此外,有3省少征或拖欠水资源费等19.7亿元,5省结存专项资金26.63亿元,其中3.04亿元闲置2年以上;7省107个项目未按期开(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