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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人社局出台4项措施 为企业降本减负

发布时间:2020-03-26 12:17:53

原标题:灌南县人社局出台4项措施 为企业降本减负

  为纾解企业困难,助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支持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灌南县人社局针对企业缴纳的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出台了“免、减、缓、降”4项政策措施,通过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为企业减负。

  一是“免”,就是从今年2月至6月份,全额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对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

  二是“减”,就是从今年2月至4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上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同时从2月至6月减半征收所有企业的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三是“缓”,就是允许享受减免政策后,确有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缓缴政策执行期截止2020年12月,缓缴期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企业信用和职工个人权益。

  四是“降”,就是在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19%降到16%的基础上,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实施期限由2020年4月30日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

  目前,该县人社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指导下,通过与工信、统计、民政等部门数据共享,对企业进行分类,确保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