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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住宅质量常见问题防治目标 要写入购房合同!

发布时间:2020-05-21 17:21:46

原标题:山东:住宅质量常见问题防治目标,要写入购房合同!

  近日,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控技术标准》(DB37/T5157-2020,下称《标准》)。同时,山东省住建厅还配套发布了省标准设计图集《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控措施》(L20J905,下称《图集》),对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设计防控措施作出具体规定。

  《标准》共13章,针对住宅工程地基基础、砌体结构、现浇及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防水、建筑节能、装饰装修、给排水及暖通、电气等分项工程中的质量常见问题,从设计、材料、施工、工艺管理等方面提出了预防和控制技术措施。《图集》从建筑、结构、设备、电气等四个方面,对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的设计防控措施做了具体规定。

  《标准》规定,建设单位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控的第一责任人,施工单位为直接责任人,设计、监理、物业等为相关责任人。要求建设单位下达防控任务书,明确预控重点,列支防控费用,向社会公开承诺防治目标,并纳入商品销售合同,对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解决;设计单位深化细部设计,编制常见问题防控设计专篇;施工单位制定专项防控施工方案,严格材料进场验收、过程管理控制、分部分项验收;监理单位按规定做好有关分部分项工程和关键环节的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物业单位规范住户使用和二次装修行为,不得破坏原有承重结构和防水措施,对已经破坏或损坏的,要求责任人或单位恢复并减少损失。